成功的品牌各種各樣,失敗的品牌營銷,原因不過那麽幾樣。但總有些品牌,兜兜轉轉就是繞不出這個圈子....為了避開那些雷區,走上失敗品牌的老路,那麽接下來和我壹起來了解壹下失敗的品牌營銷案例吧。
失敗的品牌營銷案例壹
說起七匹狼,大家對它的狼 文化 可能印象深刻。應該承認,在文化的品牌營銷案例這壹塊,七匹狼確實做了很多讓人耳目壹新的事情。但在2003年和2005年,七匹狼對皇馬中國秀的兩次贊助行動,卻給業內人士留下了不少茶余飯後的笑資。俗話說,吃壹回虧,學壹回乖,精明的狼不知被什麽沖昏了頭,兩次踏進了同壹條河裏。
第壹次,七匹狼耗費400萬元的贊助費成為皇馬中國行的唯壹指定服裝贊助品牌,某雜誌當時是這樣為七匹狼大唱贊歌的,“對於七匹狼來說,贊助皇馬無疑有利於啟動七匹狼更加廣闊的市場,塑造七匹狼的國際形象。七匹狼不僅誌在中國,也胸懷國際,既需要每個隊員的精明強幹,又需要整個團隊的合作精神, 足球 的精神與七匹狼相信自已、相信夥伴的文化理念不謀而合,而名震五洲的皇家群星的強者象征,七匹狼的男性傑出的精神代言人,兩者習慣相得益彰。”胸懷國際的理想值得肯定,足球精神與七匹狼的文化理念也有相通之處,但是,在七匹狼的品牌營銷案例中,七匹狼在搭皇馬順風車的過程中,似乎缺乏長遠系統的營銷理念以及嚴密的環節控制,而把贊助當成了壹次性商業行為,結果導致漏洞百出。
兩年後,皇馬開始第二次中國行,仍以服裝贊助商出場的七匹狼,似乎並沒能吸取上回的教訓,在此次品牌營銷案例,七匹狼再次充當了冤大頭,甚至更冤。事後有人談及七匹狼的此次贊助,戲謔道“300萬可以贊助中超或CBA壹年的時間,七匹狼壹個星期就花完了,卻什麽也沒得到”。
七匹狼出資300萬與高德公司簽訂協議,邀請皇馬全隊在北京昆侖飯店出席產品新聞發布會。為此七匹狼早早租賃了酒店最大會場並作了精心準備,可結果是等待了兩個小時後,皇馬的人仍不見影子,組織方只好對外宣布發布會取消——七匹狼不僅蒙受了經濟上的損失,更重要的是他們早已為此次活動進行了大量宣傳。據說皇馬爽約,原因是它與高德公司在合同細節上出現了分歧。而就在同壹天,吉列公司迎來了自己的形象代言人貝克漢姆,奧迪中國迎來了羅納爾多與菲戈;第二天阿迪達斯的活動也成功請到了貝克漢姆和勞爾,場面可謂火爆。如此結果,無異於給七匹狼臉上狠狠扇了壹記耳光。
而且,皇馬七位巨星身著阿迪達斯運動服出場的壹幕在2005年再次重演,在鏡頭前,他們幾乎沒有穿過七匹狼品牌的休閑裝。看到這樣的場景,不知道七匹狼高層會不會問,自己是不是壹開始就贊助錯了對象?
此外與2003年相比,這次七匹狼還選擇了壹個很不適當的贊助時機。2003年皇馬巨星頂著歐洲冠軍的光環來到中國,讓瘋狂的中國球迷著實興奮不已。而2004-2005賽季的皇馬,因三度換帥成績下滑,在中國人氣大跌,加上前後有曼聯、巴塞羅那等球隊來中國串場,更稀釋了大家對皇馬的關註熱情。如此壹來,七匹狼的贊助效應也大打折扣。
失敗的品牌營銷案例二
森馬作為壹個專門針對青年時尚群體的品牌,卻曾因在騰訊網刊登了壹則“我管不了全球變暖,但至少我好看”的休閑服裝 廣告 語,在互聯網上激起了軒然大波。不 少年輕用戶直接對其“我不管全球變暖,但至少我好看”的廣告語進行炮轟,直接譴責森馬集團缺乏基本商業道德以及企業社會責任感。
隨後,各種反諷森馬的“×××,但至少我好看”體在網上流傳,森馬集團聲譽壹度降至最低點。
品牌營銷人員策劃營銷實踐不能壹味挑戰底線,只貪圖短暫的眼球經濟,只能自嘗苦果。
失敗的品牌營銷案例三
在與法國湯姆遜結盟的壹年後,TCL坐上了全球彩電業的第壹把交椅。2005年其銷售的2300萬臺彩電中,超過壹半銷往海外市場。為進壹步擴大在全球的市場地位,提升在全球範圍內的品牌影響力和國際化形象,TCL想到了世界杯營銷。
因為時間問題,TCL不可能去爭贊助商的席位,於是退而求其次——選擇參加2006年德國世界杯的頂級足球明星作為品牌形象代言人來代言產品。TCL看中的是奪標熱門之壹巴西隊的主力前衛羅納爾·迪尼奧。小羅憑借在歐洲頂級聯賽和各種國際賽事中的出色表現,連續當選最近兩屆的“世界足球先生”,可謂如日中天的世界級球星。TCL認為這樣的巨星才與自己全球化的形象相匹配,並不惜付出高達1000萬歐元的代價“押寶”,折合人民幣1.3億元。此舉堪稱中國企業世界杯營銷歷史上的最大手筆。
但人算不如天算。06年世界杯的結果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巴西隊早早止步於八強,而小羅表現也大失水準,成為“最差11人”之壹。對小羅所代言的產品而言,無疑也產生了壹定程度上的負面影響。當然,TCL在這場“豪賭”中最大的失策,並不是事先有沒有考慮小羅的表現,而是對世界杯營銷缺乏系統的準備:
首先,在TCL簽約前,小羅已經代言了十幾個產品,其中不乏耐克、百事可樂、聯合利華這樣的國際大牌企業,他作為球星的品牌價值被嚴重稀釋,TCL選擇在這種情況下湊熱鬧,未免有些不明智。
其次,在TCL的相關傳播中,我們看不出它要表達的品牌理念到底是什麽,小羅、世界杯又與之有什麽關聯,感覺就像壹次短期的產品促銷秀,而沒有整體的營銷戰略。如果TCL借助小羅僅僅是向全球大規模推廣TCLB68平板電視系列新品,這難免讓巨額的明星代言費的投入顯得過於奢侈了——以每銷售壹臺40英寸以上的液晶電視,提出1000元作為廣告費用計,至少要賣13萬臺以上才能與這筆巨額廣告支出相抵。但TCL2005年在國內市場上所有平板電視銷量不足10萬臺。而且彩電產品的生命周期通常比較短,壹旦所代言的產品進入衰退期,那就意味著小羅相應地失去了價值。
在與法國湯姆遜結盟的壹年後,TCL坐上了全球彩電業的第壹把交椅。2005年其銷售的2300萬臺彩電中,超過壹半銷往海外市場。為進壹步擴大在全球的市場地位,提升在全球範圍內的品牌影響力和國際化形象,TCL想到了世界杯營銷。
因為時間問題,TCL不可能去爭贊助商的席位,於是退而求其次——選擇參加2006年德國世界杯的頂級足球明星作為品牌形象代言人來代言產品。TCL看中的是奪標熱門之壹巴西隊的主力前衛羅納爾·迪尼奧。小羅憑借在歐洲頂級聯賽和各種國際賽事中的出色表現,連續當選最近兩屆的“世界足球先生”,可謂如日中天的世界級球星。TCL認為這樣的巨星才與自己全球化的形象相匹配,並不惜付出高達1000萬歐元的代價“押寶”,折合人民幣1.3億元。此舉堪稱中國企業世界杯營銷歷史上的最大手筆。
但人算不如天算。06年世界杯的結果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巴西隊早早止步於八強,而小羅表現也大失水準,成為“最差11人”之壹。對小羅所代言的產品而言,無疑也產生了壹定程度上的負面影響。當然,TCL在這場“豪賭”中最大的失策,並不是事先有沒有考慮小羅的表現,而是對世界杯營銷缺乏系統的準備:
首先,在TCL簽約前,小羅已經代言了十幾個產品,其中不乏耐克、百事可樂、聯合利華這樣的國際大牌企業,他作為球星的品牌價值被嚴重稀釋,TCL選擇在這種情況下湊熱鬧,未免有些不明智。
其次,在TCL的相關傳播中,我們看不出它要表達的品牌理念到底是什麽,小羅、世界杯又與之有什麽關聯,感覺就像壹次短期的產品促銷秀,而沒有整體的營銷戰略。如果TCL借助小羅僅僅是向全球大規模推廣TCLB68平板電視系列新品,這難免讓巨額的明星代言費的投入顯得過於奢侈了——以每銷售壹臺40英寸以上的液晶電視,提出1000元作為廣告費用計,至少要賣13萬臺以上才能與這筆巨額廣告支出相抵。但TCL2005年在國內市場上所有平板電視銷量不足10萬臺。而且彩電產品的生命周期通常比較短,壹旦所代言的產品進入衰退期,那就意味著小羅相應地失去了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