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結婚照片兩張。如屬未婚生育或未婚收養者,持小孩出生證或小孩收養證;
2、夫妻雙方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領取壹胎婚育證明,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蓋章;
3、帶著所有證件及懷孕的醫院診斷證明到女方計生部門辦理準生證;
4、孩子出生後帶著壹胎準生證到醫院登記,醫院給個出生證明,孩子姓名取好後拿著證明到計生部門登記,計生部門會給妳個醫院出生證明,帶雙方的著戶口本、身份證及證明到公安局辦戶口。
準生證的辦理的步驟如下:
1、生育第壹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2、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3、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壹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保存。
綜上所述,辦理準生證應該到女方的戶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是女方的工作單位辦理,應該填明夫妻雙方的情況還要簽字蓋章,準生證辦理好以後歸自己保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條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采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