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網遊競技 - 廣州外國語學校真實情況

廣州外國語學校真實情況

廣州外國語學校的真實情況:廣州外國語學校(簡稱:廣州外校)是教育部1962年批準開辦的全國首批七所外國語學校之壹。

1963年在廣州市沙河頂創辦,1966年停辦,教職工並入廣州外國語學院(現廣東外語外貿大學)。1972年在培英中學復辦,1977年遷入廣州市22中校址(現真光中學),1981年停辦,教職工並入廣州師範學校。2007年7月,廣州市政府決定在南沙新區新建復辦廣州外校。學校於2009年5月動工興建,2010年1月落成啟用。

1995年6月,原隸屬於國家教育委員會的廣州外國語學院和原隸屬於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廣州對外貿易學院合並,組建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08年10月,廣東財經職業學院劃入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學校位於廣州市南沙區鳳凰大道102號,占地面積269畝,現為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學,主要承擔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學歷教育。現有初中、高中6個年級、48 個班,學生1792人。

廣州外國語學校是廣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學。註冊地址在廣州市南沙區鳳凰大道東側,即南沙濱海新城的中心區蕉門河岸邊,學校占地面積269畝,建設規模和功能以現行的省壹級完全中學標準並有所提高為原則,首期規劃建築面積49000平方米,辦學規模為1800名學生。

師資力量:

教師在學校辦學中居主人翁地位,是學校辦學的主體力量,學校必須營造和形成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尊重創造的良好風氣和氛圍。學校必須依法保護、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學校教師必須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學校編制標準,應根據外國語學校實際需要(外語教學分小班教學和全寄宿制)應高於普通重點中學;外語教師的需要應充分考慮小班教學、開展各種外語課外活動的實際需要。外國語學校任教的外語教師發音要好,口語能力要強,適合做中學教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