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的處罰自然是行政處罰和罰款。對於劉先生兒子的處罰是批評教育,畢竟這件事的?主謀?是劉先生。?
事情的經過劉先生帶著他兒子來到了壹個生態園的草坪上,然後劉先生想要交給他兒子壹個物理知識?凸透鏡聚焦陽光,可以生火。?然後劉先生就在他兒子面前用放大鏡壹面對著太陽,壹面對著幹草。最後實驗的結果非常成功。草坪上的草成功被點燃了。但是劉先生只能生火並不能滅火。壹個不註意火勢越來越大,成功點燃了整片草坪,劉先生知道自己犯下了大錯,於是就趕緊打了119,當然劉先生沒有說這個火是他放的。119來了之後。劉先生就在暗中觀察。等到火完全撲滅了,劉先生這才放心,帶著兒子就回家了。但是沒想到,他點火的行為被監控錄下來了。在證據面前劉先生只能承認。
他們的處罰劉先生的行為最後釀成了壹場火災。但是他撥打報警電話比較及時。所幸沒有造成太大的損失。雖然他不是故意點火的。但這場火災的確因他而起。並且火災過後他沒有主動承擔責任,人是誰做了回家,所以他需要承擔的責任壹點都不會少。雖然是無心之舉。但是作為壹個成年人也要承擔起他的責任。對他的行政處罰肯定是不會少的。並且火災所造成的損失都要由劉先生來承擔。至於他的兒子,只是壹個?從犯?並且他只是壹個小孩子。所以只需要批評教育就好了。劉先生給他的孩子上了壹堂物理課。而大自然給劉先生上了壹堂安全教育課。
劉先生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在做實驗的時候也要考慮壹下場合。這樣的實驗還是要在壹個安全的地方進行。並且火滅了之後,他不應該跑回家,而是壹個主動承擔起他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