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水電壹局:水電壹局成立於1958年,總部位於吉林省長春市。
水電二局:水電二局成立於1958年,前身為水利電力部永定河水力發電工程局。
水電三局:水電三局組建於 1956年6月,原隸屬國家電力公司。
水電四局:1958年10月,為建設劉家峽這座我國第壹座百萬千瓦級水電站,水利電力部水電建設總局行文,成立劉家峽水力發電工程局與鹽鍋峽工程處,簡稱劉家峽工程局。
水電五局:水電五局是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水利水電戰線組建最早、規模最大的部屬水電施工企業之壹,其前身先後歷經水利部工程總局第三機械工程總隊、崗南水庫工程局、水利電力部嶽城水庫工程局、水利電力部白龍江水電工程局。
水電六局:水電六局始建於1958年,在近六十年的風雨歷程中,隨著管理體制變革,公司曾先後多次變更企業名稱。
水電七局:水電七局的前身是水利部官廳水庫工程局,1955年更名為水利部總局第壹機械工程總隊,隸屬於水利部。
水電八局:水電八局的前身為長江水利委員會工程總隊,始建於1952年,並於1992年更名為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
水電九局:水電九局源於貴州高原。確切地講,是源於貴州貓跳河流域的開發。
水電十局:水電十局誕生在新中國第壹座水電站的長壽獅子灘,成長在千古傳頌的水利工程都江堰,其前身為1950年西南軍政委員會領導的西南水力發電工程處。1954年,改為獅子灘水力發電工程局。
水電十壹局:水電十壹局前身是黃河三門峽工程局,成立於1955年12月,是新中國成立後經國務院批準組建的第壹支機械化水電施工隊伍,被譽為“新中國水電建設的搖籃”。
水電十二局:水電十二局的前身為電力工業部新安江水力發電工程局,成
立於1956年3月。
水電十三局:水電十三局的前身為水利電力部馬頰河工程局,始建於1962年。
水電十四局:水電十四局的前身為雲南水力發電工程局,始建於1954 年。
水電十五局:中國水電十五局的前身是陜西省水電工程局,成立於1952年,2005年劃入中國水電集團。
水電十六局:水電十六局的前身是中國水利水電閩江工程局,於1957年在原燃料工業部101工程處基礎上組建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水法》
第壹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條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第四條 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