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區是河南省鄭州市轄區,位於河南省中心,鄭州市西部,地處黃河之濱,地勢西南高,東北低,自西南向東北方向傾斜,自然坡度為千分之四。
遷戶口的流程:
1、準備材料:需要了解所在地的遷戶口政策以及所需材料。通常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適用)等。具體要求可能因個人情況和政策變動而異,請提前咨詢相關部門;
2、辦理居住證:在遷戶口前,可能需要先辦理居住證。居住證是壹種身份證明,表明在該地有合法居留權。辦理過程可能涉及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等證明文件;
3、提交申請:攜帶所需材料,前往目的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提交遷戶口申請。填寫相關表格並提交所需材料;
4、審批過程:公安機關會對申請進行審核,核實身份和材料。如無問題,申請將獲得批準;
5、原戶籍註銷:在獲得批準後,需要前往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註銷戶口。同時,新戶籍地的公安機關會辦理新的戶口本;
6、領取新戶口本:完成戶口遷移手續後,可以前往新戶籍地的公安機關領取新的戶口本。
綜上所述,遷戶口的流程可能因國家、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