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從商代開始實行分封制的。
中國從商代已開始分封諸侯,稱號有侯和伯。西周滅商後,因其國都遠在西北,不利於控制幅員遼闊的疆土和統治商代後裔,便大規模地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
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
春秋戰國時,適應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逐漸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統壹全國,普遍推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此後歷代王朝也還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質不完全相同。
擴展資料:
分封制的作用:
1、通過分封制,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區域,並逐步構織出遍布全國的交通網絡。
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時期眾邦國林立的狀態。周成為壹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2、通過分封,周人勢力範圍不斷擴大;周天子確立了天下***主地位,統治效果得到加強。分封制使西周貴族集團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等。
3、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遊地區,密切了同周邊各少數民族的關系,推動了邊遠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文化發展;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百度百科—分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