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年,嶽飛被宋高宗趙構投入獄中,隨後,趙構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將嶽飛殺害於大理寺獄中,嶽飛當時年僅39歲。壹個民族英雄,就這樣在皇權與陰謀的算計下,化作壹縷冤魂,為南宋百余年的民族恥辱,作了最好的註腳。
趙構為什麽冒著引起民憤的危險,壹定要殺死嶽飛,而不是罷官革職,為自己減少些輿論的譴責和後世的罵名呢?其原因,我想趙構是從鞏固自己的皇權、保住自己的榮華富貴等方面考慮,將嶽飛作為了必死的對象!那麽,這又是為什麽呢?
嶽飛的結局,常常讓人想起南宋後來壹位宰相——韓侂胄。宋寧宗開禧年間,韓侂胄作為宰相,響應當時朝野的呼聲,於1206年發動了北伐金國的戰爭,史稱“開禧北伐”。由於用人不當,準備不足,尤其是西路戰線的主將吳曦叛變投敵,導致全線潰敗,“開禧北伐”最後以失敗告終。作為戰勝國,金國要求戰敗的南宋當局,割地、賠款、稱臣,此外,還設置了壹個硬性條件:“斬元謀奸臣韓侂胄,函首以獻。”要求南宋殺掉韓侂胄。後來,南宋當局果然殺害了韓侂胄,並把他的頭割下,快馬加鞭送到金國。
嶽飛的結局,與韓侂胄何其相似!所不同者,只是以韓侂胄“函首以獻”,有明文記載,而嶽飛的死雖然如出壹轍,但由於南宋皇帝和宰相的心照不宣,或者對文字的封鎖而不為人知,但其過程和結果,何其相似乃爾!
1141年,趙構與秦檜合謀,解除了抗金英雄嶽飛的兵權,將他投入大理寺治罪,初步取得了向金議和資格。同時,南宋與金國談判成功,簽訂了《紹興和議》,和約規定:宋向金稱臣,並且“世世子孫謹守臣節”,金冊封宋康王趙構為皇帝;宋朝和金國,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陜西寶雞西南)為界,中間的唐州(今河南唐河)、鄧州(今河南鄧州)二州,皆屬金國;金國把宋徽宗的棺材交回宋朝,把宋高宗的母親韋太後送還;宋朝每年向金納貢銀和絹各25萬兩匹。
而這些條款之外,金國還給了宋朝壹個附加的必須條件,那就是必須處死嶽飛。因為,嶽飛有精忠報國的理想,有“直抵黃龍府,與諸君痛飲爾”的戰略構想,有不收復山河、誓死不還的決心。所以,在金國人眼裏,“嶽家軍”是讓人聞風喪膽的鐵軍,嶽飛是不敗的戰神,嶽飛不死,對金國始終是個威脅,故金人有“撼山易,撼嶽家軍難”之語。為此,他們利用趙構和秦檜求和的迫切心理,將殺死嶽飛,設置成為了壹個和議前提。而趙構要江山,秦檜要名位,丟卒保車有何為難?所以,犧牲嶽飛,成為了他們毫不猶豫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