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節氣表時間表如下:
1、春季
立春:2月3—5日;雨水:2月18—20日;驚蟄:3月5—7日;春分:3月20—22日;清明:4月4—6日;谷雨:4月19—21日。
2、夏季
立夏:5月5—7日;小滿:5月20—22日;芒種:6月5—7日;夏至:6月21—22日;小暑:7月6—8日;大暑:7月22日—24日。
3、秋季
立秋:8月7—9日;處暑:8月22—24日;白露:9月7—9日;秋分:9月22—24日;寒露:10月8—9日;霜降:0月23—24日。
4、冬季
立冬:1月7—8日;小雪:11月22—23日;大雪:12月6—8日;冬至:12月21—23;小寒:1月5—7日;大寒:1月20—21日。
二十四節氣
二十四節氣,是歷法中表示自然節律變化以及確立“十二月建”的特定節令。壹歲四時,春夏秋冬各三個月,每月兩個節氣,每個節氣均有其獨特的含義。二十四節氣準確的反映了自然節律變化,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它不僅是指導農耕生產的時節體系,更是包含有豐富民俗事象的民俗系統。
“二十四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產物,它是上古先民順應農時,通過觀察天體運行,認知壹歲中時令、氣候、物候等變化規律所形成的知識體系。現行的“二十四節氣”是依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制定,即把太陽周年運動軌跡劃分為24等份,每15°為1等份,每1等份為壹個節氣,始於立春,終於大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