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跟蹤拍攝徐崢的女記者遭到徐崢毆打,導致面部受傷。據知情人透露,這位女記者壹直跟著徐崢,追了壹個多小時,憤怒下的徐崢下車與女記者有了沖突,結果盛怒下的徐崢腳踢三次女記者,造成對方左眼眶受創出血。之後,兩人去派出所做了筆錄,而女記者也被送去醫院。
據目擊者描述:女記者之前拍了壹段徐崢,隨後被發現,後來又繼續跟車,車子在北京國貿某處停下,徐崢下車與女記者起了沖突,並向女記臉上踢了三次,致其左眼眶受創出血,視力模糊。
後徐崢自行來到北京建國門外派出所報案。淩晨3:30分,女記者被民警送往醫院驗傷,據該女子透露,徐崢在派出所內承認打人事實並向女子道歉。淩晨5時左右,徐崢從派出所離開,只見徐崢坐在警車上沈默不語,表情凝重。
所以說什麽打的好的人,請換位思考下,女記者的這種跟蹤拍攝行為確實非常非常讓人討厭,甚至有些娛記會有更嚴重的行為違法了,就不止令人討厭這麽簡單,酒後誤事,打了女記者,本身就是錯了!
我們每個人都有愛屋及烏的心態,徐崢的粉絲也不少,即便不是他的粉絲,對他的印象也大多不錯,所以會有部分人看到自己喜歡的名人打狗仔了,直接叫好的。
但是,我們也都知道壹個道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是人,就會犯錯!這很正常。
明星是人,粉絲也是人,希望為這件事情給徐崢叫好的人多壹些思考,暴力不是解決問題唯壹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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