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婚禮上是羅柏的婚禮,而羅柏是奈德史塔克最引以為傲的孩子。羅柏歸根結底還是貴族氣息太重了,沒有嚴於律己的覺悟,自己遵守不了規則,卻又天真的以為別人都會遵守規則,這在權力的遊戲中是致死的特點。我很喜歡羅柏,他是壹個天才,但是他的性格,導致他是註定要死的。
血色婚禮不只對於史塔克家族是悲劇對於佛雷家族來說同樣也是,基本這件事確定了他們被滅族的結局。其實佛雷家族有好幾個不錯的人物,首先嫡長子史蒂夫倫爵士,戰略眼光高於北境所有諸侯,給羅柏提出高築墻廣積糧緩稱王的建議,可惜沒人接受,而且史蒂夫為羅柏戰死。奧利法、艾爾瑪、蘿絲琳都還不錯,就是大小瓦德也跟瑞肯玩得很好,不忍心看見這幾個人出事啊。
羅柏和貓姨死得都不冤枉過河拆橋,不守信用。不以自己悔婚為恥,居然認為找個替代品聯姻就指望弗雷家感恩戴德。身為北境君主,沒有權力將個人的情愛淩駕於北境的安危之上。為壹己之私葬送整個家族甚至置北境於混亂之中,自大且愚蠢。雪諾壹若千金,二丫勇敢堅毅,就連瘸了腿的小布蘭,在臨冬城被席恩攻克後都有勇氣做出最正確的選擇。
而貓姨重點培養的兩個孩子三傻和羅柏,是所有孩子裏面最不像史塔克的。客氣點說都不算成功,直白點說極其失敗。詳細點說就是,德不配位。最初的三傻幼稚虛榮,為壹心要做王後甚至可以忍受屈辱出賣家族。可無論品德智商手段,連給小玫瑰提鞋都不配。
羅伯輸在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麽,拿下君臨做國王還是要復仇,贏了幾場就停滯不前了。錯在雙標。自己母親放了敵人沒有處罰,卡史塔卡就要被砍頭。死在小護士手裏,自己悔約還想讓別人原諒。喜歡羅伯,但也恨他的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