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為在我國,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2、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3、土地使用期限為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土地使用期限減去該土地已經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後可以申請續期。4、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1、安置房的使用沒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權。2、從頒發土地證之日起計算使用年限。任何房屋的建設都有個過程需要時間。如果沒有該快土地使用權,就沒有權利在該塊土地上建房。只要建房的時間合理都是正常的。目前國家好像還沒有出臺不足年限的土地補償價的相關政策和法規,所以也就不會有單位或部門給妳補土地差價。3、規定的年限只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妳有房屋產權證房子就永久是妳的只是以後妳要繼續住可能又要交錢交的錢也是拿來租土地的中國的土地是不能買賣的政府征地的話也會給妳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