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Sir)是英國授勛及嘉獎制度中,對“騎士”和“從男爵”的壹種敬稱。?
在英國,“爵士”是對騎士的正確稱呼,地位在貴族之下,爵位非世襲。壹般而言,要取得“爵士”頭銜,必須為英國公民,而且要獲授壹項爵級騎士勛章;下級勛位爵士;也可使用“爵士”頭銜,但它並非騎士勛章的壹種。
在英文文法,“Sir”須列在受勛人士姓名之前(如:Sir Run Run Shaw和Sir Isaac Newton),或名之前(Sir Run Run和Sir Isaac),但卻絕不可列於姓氏之前(即Sir Shaw和Sir Newton)。可是在中文文法上,情況則恰恰相反。
壹如“李先生”或“李大文先生”般的稱謂,“爵士”頭銜亦須列在受勛人士姓名以後(如:邵逸夫爵士和艾薩克·牛頓爵士),姓氏以後(邵爵士和牛頓爵士),但偶爾也可以列於名以後(即逸夫爵士和艾薩克爵士)。
另外,爵士的妻子可得“夫人”頭銜,或明確稱為“爵士夫人”。依中文文法,“夫人”須列於丈夫的姓氏之後,而英文則把尊稱冠於夫婿姓氏之前。女性受勛為“爵士”,其相對的敬稱則是“女爵士”,但女爵士的夫婿卻不可憑妻子獲取任何敬稱。?
貴族等級分類:
1、公爵
歐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貴族爵位以上的第五級壹般在中文裏譯作“公爵”,在王或親王之下,在侯爵之上。是爵位中最高壹級。
2、侯爵
歐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貴族爵位以上的第四級壹般在中文裏譯作“侯爵”,在公爵之下,在伯爵之上。
3、伯爵
歐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以上的第三級壹般在中文裏譯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歐洲大陸部分國家的伯爵爵位名稱出自拉丁文的comes,意為“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