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因妻子出軌而離婚的,在解除婚姻關系時,妻子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男方作為無過錯方,有權向女方請求損害賠償,這裏的損害賠償應當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妻子不願意賠償的,男方還可以尋求法律幫助,去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相應的判決;
男女雙方沒有離婚,或者男方也存在法定過錯的,即使妻子存在出軌行為,也無需承擔法律責任,男方無權要求損害賠償。
婚內出軌行為是不觸犯法律的,屬於道德方面的範疇,但如果出軌方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生活,則涉嫌構成重婚罪,會面臨刑事處罰。如果只是偶爾出軌則僅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犯罪,如因出軌起訴離婚的,可要求對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夫妻壹方出軌的,法律上通常認定雙方感情破裂。若此時起訴離婚,即使被告不同意離婚,在原告堅持離婚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也會判決離婚。因出軌導致離婚的,原則上不影響***同財產的分割。
但若其行為構成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需要承擔如下責任:
1、民事責任,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2、刑事責任,即如果構成重婚罪的,還應當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九十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壹)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 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壹千零九十壹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