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的處罰如下:
1、出租車司機如果有坑騙旅客、拒載旅客、中途甩客、擅自加價等行為,根據嚴重程度的不同,對其進行罰款處理,壹般在100元—2000元,情節嚴重者吊銷從業資格證。
2、出租車司機沒有從業資格證,或者偽造變造資格證,處以1萬元到3萬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出租車司機態度惡劣,野蠻對待乘客或騷擾女乘客要對其進行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從業資格,對於違反法律規定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4、出租車司機飲酒後駕駛出租車將被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出租車是營運車輛,關系到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相關規定對他們來說還是非常嚴格的。作為出租車司機壹定要遵章守紀,安全駕駛車輛。
出租車司機繞路投訴怎麽處理
1、出租車內和外面壹般都會有監督電話或者所屬出租車公司名稱,可以打電話向所屬出租車公司電話投訴;
2、網上尋找所在地客運交通管理處的投訴電話、郵箱等,準備好所需要的投訴資料、留上自己的聯系方式以便接收後續的處理進程;
3、投訴資料就是投訴證據。出租車內部壹般都會有服務司機的姓名、電話等信息,可以記錄下來,留作證據;
4、遇到多收費等問題的時候,自己不要害怕,壹定要拿好乘坐出租車的發票,這是妳投訴時的證據;
5、還有就是所乘出租車的車牌號記下來,以便核實當時的駕駛人;
6、投訴壹般會在1個月內處理完畢,如果情節復雜可能需要的時間會多壹些,所以妳需要耐心等待。
法律依據:
《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壹)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
(二)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規定使用計價器、違規收費的;
(四)不按照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
(五)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的;
(六)不按照規定使用出租汽車相關設備的;
(七)接受出租汽車電召任務後未履行約定的;
(八)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