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屬於國企。要了解國企和央企的區別,首先要明確壹個概念:所有的央企都是國企,但國企不壹定都是央企。具體解釋如下:
1、定義上的區別與聯系:
國企: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央企:中央企業,為“中央管理企業”的簡稱,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或委托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出資人職責,領導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等其他中央部委(協會)管理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
2、央企與國企的關系:
所有央企都是國企,但國企並不壹定是央企。央企是國企的壹種,由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或委托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出資人職責,而國企則包括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央企通常是規模較大、影響力較強的國有企業,它們在國家經濟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而地方國有企業則可能規模較小,主要服務於地方經濟。
廣義的中央企業包括三類:
壹是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從經濟作用上分為提供公***產品的,如軍工、電信;提供自然壟斷產品的,如石油;提供競爭性產品的,如壹般工業、建築、貿易。
二是由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管理的企業,屬於金融行業,如國有五大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及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
三是由國務院其他部門或群眾團體管理的企業,屬於煙草、黃金、鐵路客貨運、港口、機場、廣播、電視、文化、出版等行業。
狹義的中央企業:通常指由國務院國資委監督管理的企業。相對於其他壹些國家來講,中國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範圍是比較窄的。特別指出,在我國除了廣義和狹義定義的中央企業外,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這些中央企業歸國務院直屬管理,企業屬於正部級。
國企分兩種,中央企業和地方國企。判斷壹個單位對應的行政級別,最簡單的方法是看壹把手的任命權。壹把手由中組部、國務院國資委或其他部委任命的,就是中央企業;由地方黨委、國資委任命的,就是地方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