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中國石化下午召開媒體通氣會,對外公布了天價酒事件調查結果,決定免去魯廣余廣東分公司總經理職務並降職使用,同時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對已消費的13.11萬元紅酒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另外聯合調查組認為魯廣余購買高價酒事件,存在問題主要有三點:壹、嚴重違反了“三重壹大”決策制度和企業內控制度,未經公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擅自購買高檔紅酒。二、運作過程不公開、不透明,逃避監管。三、通過虛假手段應付上級檢查,欺騙組織。調查報告形成以後,4月23號魯廣余本人已經簽字確認。
中國石化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春光也宣讀了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關於歡迎社會監督的有關決定,聘請社會監督員,定期組織社會各界到中國石化公司了解情況。
媒體見面會上,董事長傅成玉表示,中國石化任何人不能遊離於管理制度之外,任何人都不允許做出傷害國家利益、人民利益和公司利益的事情。要求各單位自查自糾,不合適的地方要立即整改。另外,通報廣東分公司新領導已經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