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許多地方都禁止使用地籠捕魚,並且國家還規定在非捕撈期間不能使用地籠。畢竟,它將嚴重破壞水生生物資源,因此,如果發現,罰款並沒收該工具。但是,在農村地區,似乎每個人都不知道這是壹種禁止的漁具。許多人認為,只要沒有電魚就不違法。
但是,地籠是農民所厭惡的,因為它不分魚的大小全部壹網打盡。只要進入地籠,就不會有魚跑掉。通常,地籠分為大籠和小籠。大籠直接放在魚塘和河流中。他們可以捕獲小蝦和各種魚類,例如黑魚和草魚。小籠子通常用來捕捉泥鰍和黃鱔。通常,農村中小型籠子裏的人更多。畢竟,泥鰍和黃花魚比其他水產品要貴得多。但是,在捕撈魚時,會發現許多黃鱔比筷子還要細。在這種情況下,水生資源將受到嚴重破壞和浪費。
大多數有漁業能力的水域也禁止隨意捕魚。其目的不是不要捕魚,而是要確保可持續捕魚,因此應禁止任何可能導致不可持續發展的方法。它的可持續性實際上是“養大再吃”。伐木時不能割下小樹苗,釣魚時也不能殺死魚苗。漁網可用於放走比網小的魚,但有毒魚和電魚又大又小。其實地籠是壹樣的。所以禁止使用它。
但是實際上,籠子的覆蓋範圍通常是有限的,捕獲量很小。它們中的大多數都是自己食用或純屬樂趣。這種收集方式很難造成種類和生態環境的死亡,因此,只要不大量使用它就不成問題。這與有毒魚和電魚不同。但是,漁業管理部門是國家部門,沒有能力區分個體野生愛好者和魚販。從公平和容易的角度來看,統壹的禁籠也是壹種合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