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鞋(或稱擲鞋,英語:Shoeing)或向他人露出鞋底在阿拉伯世界中是壹種侮辱性質的行為。根據伊拉克的風俗,把鞋子砸向某人就是最大的侮辱,意思是把妳踩在腳下,說妳就連這鞋子的高度都不如。
自從敏達哈·紮伊迪向美國布什總統扔鞋後,扔鞋熱席卷全球,在歐洲、北美、印度、伊朗、土耳其、香港和中國大陸都有類似事件發生。
2008年12月14日,美國總統布什在伊拉克舉行告別記者會時,紮伊迪向布什扔鞋,怒斥:“這是伊拉克人民的禮物,這是告別之吻!妳這條狗!”此舉旋即引起國際媒體註目,並被中東反美人士視為英雄,但扔鞋記者被判刑三年。有趣的是,2009年12月1日紮伊迪在法國巴黎出席記者會時,同樣被人扔鞋。
扔鞋是意見表達,但不是權利
扔鞋和豎中指、打橫幅抗議不壹樣,後者並不會對所抗議的對象產生身體上的傷害,只要不侮辱人格就是意見自由表達。而扔鞋子扔雞蛋扔西紅柿和扔石頭壹樣,是有明確投擲目標的,哪怕故意打偏,但傷害意圖是明確的。這也就是為什麽多數人選擇西紅柿臭雞蛋鞋子這類軟性的東西,就考慮到將可能產生的傷害後果控制到較輕。
扔鞋可能對他人安全構成侵害,更可能在壹些場合恐怕會帶來擾亂公***秩序和治安之訴。這就比前壹個侵權彈性大得多,不過在壹個法治國家,還是可以預判後果,就如英國那位學生扔鞋,也受到公訴人“擾亂社會治安並要求監禁6個月”之訴,因證據問題最後被法庭宣布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