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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體

"方舟子按:《中國青年報》法治社會版的這篇報道的傾向性非常明顯。壹、

我從未用過“坑師”這種說法,何來定論。二、這篇報道沒有提供任何新證據,

記者未作任何調查取證工作,目的就是為了質疑我。找的網上評論全是質疑、批

評我的,作為評論員的張鳴也是以前被我批評過的,並不中立。連起碼的平衡都

不顧了。三、沒提楊先生最近發表的兩篇文章中表達了對鄧的所作所為的不滿。

我是看了楊的文章才為楊打抱不平的。其實在鄧獲獎後這三年多楊與鄧形同陌路,

已能說明問題了。四、鄧提到的證據,例如《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

優秀成果獎獲獎名冊》,我早就回應過了:那是後出的。五、我並不是“輕信網

上傳言”,而是找了能找到的公開證據。我列的其他證據,例如《武漢大學獲得

教育部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壹覽表》中只有鄧曉芒的名字,

報道中也沒提。"

所謂鄧曉芒事件,保護的力量來自官方,從高原草根匿名爆料的第壹天起,就受到武漢大學官方以"官方聲明"(署名武漢大學社會科學部,武漢大學哲學學院,發在中國人民大學網站)的方式的強大保護,這是壹種體制內的行為..民間只能發出不同的聲音.方舟子介入擴大了影響,引起更多人註意,這個問題本來十分簡單,武漢大學官方最清楚,三大批判得獎的是鄧壹個人,聲明偏要制造混亂,媒體質疑方舟子,最合官方需要.官方要維護自己的面子,從來不會承認自己錯了.這樣鄧曉芒實際上也就永遠擺不脫坑師事,方舟子沒有失去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