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生孩子隨母親上戶的,有母親或他人在嬰兒出生壹個月內,向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戶口登記;
2、私生孩子隨父親上戶的,父親應當出具與孩子之間的親子鑒定證明,還需提供戶主同意上戶的證明,準備好相關材料之後,到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口登記。 壹、私生子上戶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1、嬰兒父、母的入戶書面申請;
2、嬰兒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3、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鑒定後出具;
4、嬰兒父母壹方屬於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壹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
5、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 二、私生子的撫養費標準如下: 1、私生子撫養費的給付,壹般由雙方協商為好,協商時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 2、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 3、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 4、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壹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子女,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壹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子女雖滿18周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總之,私生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權益與婚生子女是壹樣的,私生孩子的戶口可隨母親上戶,也可以隨父親上戶,帶上相關資料到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口登記。私生子與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權益,孩子的雙方父母均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具有獲得撫養權的權利,不撫養的壹方需要給予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壹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