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新秀用了23年,馬刺這縫縫補補又三年的精神也是沒誰了。1997年,馬刺通過“不要臉”大賽中的發力獲得了狀元簽,他們成功的選到了號稱“滿級新秀號”的蒂姆鄧肯。在為馬刺效力的19個賽季中,鄧肯全部進入了季後賽,並且在這19年裏面悶聲發大財,幫助馬刺隊拿到了5次NBA總冠軍,論及整個馬刺的歷史,鄧肯也是妥妥的隊史第壹人。為何馬刺當年不讓鄧肯退役,堅持要裁掉鄧肯呢?
為何馬刺當年不讓鄧肯退役,堅持要裁掉鄧肯呢?
鄧肯和科比是同壹年退役的,但是相比科比早早就宣布了退役時間並且開啟了最後壹舞的巡演,鄧肯卻將退役的事情埋在心裏。賽季結束的時候,當人們以為鄧肯還會再戰壹年的時候,鄧肯卻突然宣布退役,此時的鄧肯和馬刺還有壹年價值560萬的合同。
如果是別的球員想退役,馬刺或許是無所謂的,可是如果是鄧肯,那就不行了,鄧肯想退役,妳也要看我馬刺願不願意。馬刺果斷拒絕了鄧肯退役要求,並決定裁掉鄧肯。
馬刺為什麽要裁掉鄧肯呢?因為按照NBA的規定,如果是球員自己宣布退役的話,那麽他和球隊所剩下的合同自然也就失效了,這也意味著鄧肯沒辦法拿到最後壹年價值560萬美元的合同。
顯然馬刺可不想看著老鄧頭在馬刺幹了19年連個退休禮物都沒有,於是馬刺選擇將這560萬美元的合同送給了鄧肯。按照NBA的規定,如果球員是被裁掉的,球隊需要全額支付給球員工資。也是因為如此,馬刺選擇了裁掉鄧肯,把這份禮物送給呆呆(不過講真的,馬刺給他錢是不是害怕他回來蹭飯、蹭體育館呢?)。不過為了減少這份大禮對於馬刺工資帽的壓力,也為了逼著鄧肯常回家看看,馬刺選擇了三年分期支付,也就是說鄧肯退役後的前三年,每年還是能夠從馬刺這裏領取到188萬美元的薪水。
在殘酷的職業聯盟中,感謝馬刺和鄧肯讓我們看到了最後的溫情和溫暖,鄧肯的事情也告訴我們,職業聯盟不是沒有溫情,而是看妳有沒有能力去擁有想到這份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