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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郵儲陳慧怎麽了

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信貸員陳慧夥同陸曉軍多次詐騙銀行貸款。

壹、2010年9月,陸曉軍請尤雲生和王來進到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擔保借款24萬元,直到興化郵政儲蓄銀行催要貸款時,才知道名義借款人是劉義才(身份證號碼:321083198304264373)、單來寶和陳明(身份證號碼:321281198612086214)三人。

在這筆貸款中,陳慧和陸曉軍合夥做了許多假材料,如:在去劉義才家中調查時,陳慧編造了劉義才辦廠,並且隨便找了壹個工廠,拍了照片,並且為劉義才做了假流水賬。在為陳明做材料時,陳慧安排的壹個三陪女代替陳明老婆簽字的。同時,指使單來寶以買車為貸款借口;事實上,這些錢都在陳慧安排下被陸曉軍從銀行拿走。

這筆貸款到期後,陳慧“替陸曉軍”還款12萬元。(我們有她和其中壹名義借款人談這件事的電話錄音。)我們無法弄懂,為什麽信貸員陳慧替陸曉軍還貸款12萬元?原因只有壹個,陳慧也分到了12萬元。

興化郵儲催款時,陳慧總是跟借款人劉義才講,沒有妳們的事情,妳們沒有拿到錢,妳們沒有償還能力;我們找擔保人要錢,擔保人尤雲生不還,我們就請法院出來執行,拷尤雲生這個擔保人!

在法庭上,郵儲拿不出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的簽名和取貸款的簽字等證據來證明貸款的合法性、合理性!

借款人沒有辦理借貸款的銀行卡,借貸款的銀行卡是陳慧冒充借款人簽字辦理。並且取走24萬元貸款也是陳慧安排人冒充借款人簽字取錢的,並非借款人所取。請問:借款人沒有辦理銀行卡,錢打到何人辦的卡上,錢又是何人取走的?銀行為何不能拿出借款人簽字的手續?

二、在2011年2月,陳慧和陸曉軍又壹次合作,以王長山需要資金周轉的名義,從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借貸8萬元,陸曉軍請李正華和沈繼桃簽字擔保。

在這筆貸款當中,陳慧再次做了大量的假材料。借款事由為王長山做廢品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然而在去王長山家中做調查時,在陳慧的精心安排下,隨便找了壹個廢品收購站,拍了照片,作為王長山的實體企業;並且故意為王長山編造了假的流水賬;拍王長山家中房子時,他們安排拍的是鄰居家的好房子,因為王長山家的房子是舊的。

擔保人簽字時,沈繼桃是在陳慧和陸曉軍安排的小轎車內簽字的。在陳慧的安排下,陸曉軍利用王長山的身份證辦了銀行卡,取走了貸款。

2011年王長山曾經多次問陳慧,貸款什麽時候下來?而陳慧總是說,今年沒有指標,等以後再說;事實上這筆貸款被陳慧安排人冒充王長山提取走了。催要貸款時,陳慧總是跟王長山講,這事與妳無關,妳沒有拿到錢,不要妳還,我們找擔保人要錢!本來,借款人到期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為什麽不要貸款人還款,卻要擔保人還款!

這筆貸款泰州銀監局以查明,陳慧有嚴重違規、違法行為。

三、2011年8月,陳慧和陸曉軍再次聯手,采用三戶聯保,欺騙銀行,弄虛作假,從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騙取貸款24萬元。陳慧讓陸曉軍以陸年存、陸年寶和吉珍如三人名義,以他們桃園需要錢為由,同時,找李正華和劉集塵(身份證號碼321083196310256172)為擔保人,他們分兩批套出這24萬元,陳慧安排陸曉軍取走了錢。其中有大量的假材料,比如,以吉珍如開旅館需要錢為由借款,而吉並沒有開旅館!陸年存根本不需要借款,陳慧和陸曉軍在7月把陸年存從揚州騙回來簽字,錢卻被陳慧給了陸曉軍!陳慧明知“誰借貸誰使用”,卻故意違反這個原則,作為銀行信貸員的陳慧怎麽能夠明知故犯?!為此,我們曾經多次要求興化郵政儲蓄銀行收回這筆貸款,但是興化郵政儲蓄銀行卻總是不予理睬!難道非要等到貸款到期,無法收回再次來找擔保人要錢?

四、陳慧和陸曉軍還以陳有誌、劉建龍等三人名義從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借款24萬元,是找王來進和沈繼桃做的擔保,錢被陸曉軍拿去了。

陳慧和陸曉軍合夥作假在興化郵政儲蓄銀行騙取的貸款總額至少80萬元,還有以陸曉軍本人名義在興化郵政儲蓄銀行借貸。

絕大部分貸款都是找他們認定沒有償還能力的借款人來銀行貸款,然後再找幾個可以代償的擔保人用來還款。

按照相關規定,擔保人必須有代償能力,而擔保人李正華在短短壹年之內反復在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同壹網點反復擔保三次,總金額達40萬元(第壹筆是為臨城教師許朋正擔保8萬元,第二筆是為王長山擔保8萬元,第三筆是為陸年存、陸年寶、和吉珍如擔保24萬元。)陸曉軍說,這些都是陳慧安排好的,才安排李正華擔保幾筆貸款,通過審核!

雖然,我們所舉報金額只有80萬,但我們相信,隨著相關部門的深入調查,涉案金額會逐步加大,我們將不斷地收集證據,不停地反映這個事件,讓違法犯罪者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