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表:《房地產轉讓申請審批書》、《房地產買賣合同》、《買方確認單》,填表。
交易:買賣雙方驗人簽字。
查檔:查房屋產權是否清晰、有無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結果,下午查次日出結果)。
鑒定:做《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核價:財政部門根據《房屋買賣(置換)合同》的成交金額評估房價。
地稅:繳納賣方房產營業稅(免稅的地稅部門開具免稅確認單)和印花稅,印花稅買賣雙方各萬分之五。
七天後交契稅:交納契稅,領取契證交手續費,交納交易手續費封卷,領取證回執。
領證:買方拿身份證原件取房證
■註意要點:
賣方提供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1份、產籍圖4份);2.契稅證;3.身份證(夫妻雙方)(復印件2份);4.夫妻雙方戶口簿(復印件1份);5.結婚證(如丟失到原婚姻登記的民政部門補辦,其他證明方式不被承認);6.單身、離婚者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民事調節書或法院判決書,離婚未再婚證明;喪偶者提供購房證明、喪偶未再婚證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證明(復印件1份)。
買方提供資料
身份證(復印件2份)
■備註:
1.房地產贈與、繼承、委托、涉外以及涉及港澳臺地區的提供《公證書》。
2.被拆遷戶購房登記提供《拆遷協議書》。
3.五年內買賣提供相應房地產轉讓審批書原件及抵稅專用表原件。
4.驗人簽字時賣方夫妻及買方必須本人到場。
5.辦理貸款請先預留資料,原房證(包括產籍圖)、契稅證、買賣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6.如該房屋為產權人和其配偶先購買的,之後產權人配偶去世的情況,需要其所有子女及合法繼承人到場,產權人先辦理繼承公證後才可以辦理轉讓。
二手房過戶費用包括以下八個方面的費用,對於二手房過戶費用的具體規定闡述如下:
1、二手房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壹半。
2、二手房過戶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3、二手房過戶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賣方承擔。
4、二手房過戶核檔費:50元/宗。
5、二手房過戶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征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買方承擔。
6、二手房過戶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交易雙方各承擔壹半。
7、二手房過戶營業稅及附加:房產證不到兩年時間過戶,營業稅不能享受優惠減免,需要按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8、二手房過戶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
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征;
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征收。賣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