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凈水器喝了3年的軟化鹽,客戶簽了驗收單,廠家應該負責,因為這不是非專業人士可以判斷的驗收單,只能從表面判斷是否漏水,所以廠家負有無可推卸的責任
壹.驗收單不能幫助廠家推責凈水器安裝從購買、安裝、換濾芯等都是廠家和該廠家的售後參與,那很大程度上是廠家把凈水器接錯了,當時客戶簽收了驗收單,作為壹個普通沒有專業知識的消費者,只能驗收凈水器是否漏水等,沒辦法判別什麽樣的安裝才是最正確的,那麽這張驗收單並不能證明廠家當時沒有安裝錯誤;退壹步講如果當時沒有安裝錯誤,那最有可能就是廠家正常安裝後,客戶自行更改了,那為什麽售後人員接二連三來更換濾芯等售後時,並沒有發現這個變化呢?售後也是專業人員,他們都沒有發現的錯誤,難道客戶就能發現麽?那是否就能推斷出安裝人員或者售後人員對公司產品都並不熟悉呢?
二.如果真的是廠家接錯了,那客戶常年飲用?不合格?的水造成身體損害,廠家也應該賠償客戶應該先進行身體檢查,雖然軟化鹽主要成分是氯化鈉,按成分來說大多都是鹽,但畢竟包裝上也寫明禁止食用,常年喝這樣的?鹽水?不利於健康,客戶擔憂身體健康是應該的。再者是客戶安裝的是多級凈水器,安裝人員接錯導致沒有把凈化水接入下壹級凈化,直接接到了飲用水,那常年直飲只有壹級凈化的水對身體到底有沒有損傷,只能通過相關的身體檢查來判別了,如果檢查出確實能認定與常年喝這樣的水有關的疾病,那相關治療費、檢查費等還是必須由廠家負責
三.關於廠家提出的超過服務年限,異議期已過來免責,那也可以提出相關異議來追究責任在《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的檢驗期限過短,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和交易習慣,買受人在檢驗期限內難以完成全面檢驗的,該期限僅視為買受人對標的物的外觀瑕疵提出異議的期限,按照第壹點說的檢驗安裝錯誤是非專業人士能夠檢驗出來的,安裝人員和售後人員作為專業人士,接錯管線,而且客戶提出水有淡淡的鹹味時,就應當作出專業的判斷並及時復檢,且壹開始就應該檢查到是接錯管線導致,這樣的錯誤屬於其應當知道的範圍,從這點來說客戶不該受這異議期間的限制,仍然可以向廠家主張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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