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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雷》被抵制,旭日陽剛的消失,背後都是創作者對版權的不尊重嗎?

關於《驚雷》是否抄襲和它到底算不算音樂,吃瓜網友和“原作”粉絲各執壹詞。不過目前的大部分網友對這首歌都是持有抵制態度的,甚至都想不明白這首歌為什麽能夠火爆全網。

其實《驚雷》是不是壹首歌,我覺得這其實沒有太大的討論必要,畢竟壹千個人眼中有壹千個哈姆雷特。我們真是要去討論和思考的應該是“抄襲”事件背後的音樂生態,也就是音樂的版權問題。

01

不知道妳們是否還記得10年前,通過壹首《春天裏》爆紅網絡的農民歌手組合旭日陽剛,也就是這壹年他們參加中央電視臺綜藝頻道平民選秀節目《星光大道》並獲得年度總決賽亞軍,之後便出現在央視春晚的舞臺之上。

旭日陽剛憑借《春天裏》實現了階層的跨越,憑借這首歌站到了最光鮮亮麗的舞臺之上,汪峰曾經在他自己的博客中寫過這樣的壹段話:

隨著時間的推進,也隨著更多人的關註,旭日陽剛越來越受歡迎,也越來越多的參加了各種晚會,活動,以及商業演出,當然,也越來越頻繁的未經我和版權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並演唱我的《春天裏》以及我的其它作品.其實,這讓我覺得欣慰,因為曾經對他們的幫助真的起了很大作用,我為他們高興!但值得註意的是,此時此刻,他們再也不是兩個住在狹小屋子裏,在生活最底層為夢想和音樂努力,忍受貧苦和非議,忍受生活的壓力以及不公的年輕人,而是兩個存在於這個追名逐利,為成功不擇手段的娛樂圈名利場中的兩個做翻唱的,努力的歌手。

後來就如大家所看到的那樣,旭日陽剛慢慢的退出了燈紅酒綠的舞臺,而汪峰則不斷發頭條發起沖擊。

王剛曾經在訪談節目《馬蘭花開》中提到,在他們大火之前了,汪峰還邀請他們參加“怒放”的演唱會,可是等到他們參加完春晚之後,汪峰和他的團隊突然不允許他們再用“春天裏”進行商演了。

從王剛的話語裏我們不難看出他的疑惑,好好的掙錢之路突然間沒有了,金錢和名利來得快,消失得也很快。

直到今天依然能夠看到有人說:“如果不是旭日陽剛”誰能認識汪峰”。

可我們真正需要關註的難道不是歌曲背後版權問題嗎!!!就像《驚雷》大家真正想要抵制它的原因,是因為它抄襲別人的伴奏,而不是不被大家所接受。

02

音樂才子李健也曾經在采訪中提到音樂版權問題:

“這麽多年來很多歌手翻唱我的歌曲,幾乎沒有人給我打過電話,比方說當年的王菲在春晚上唱的《傳奇》,其實那首歌的版權早就不屬於我了。是公司再追究這件事,我其實挺不在乎的,我是壹個歌手,作品被別人唱得越多越好,說心裏話也是早就習慣了。”

說到《傳奇》,李健靠作者的錢都不超過4萬,更誇張的是KTV給他結了90塊錢的版權費,在李健看來這都是壹種恥辱,這樣的壹首歌,在使用如此廣泛的壹個國家裏面,拿壹千萬給作者都是少的。

中國不缺好聲音,中國缺的是好作品,以及對好作品的保護,對版權意識的加強和維護。

就拿湖南衛視的《歌手》來說,作為壹個現象級的綜藝節目,也會經常出現未經版權所有者授權私演唱的事情,比如2017年張傑演唱的《默》,這首歌的男聲版權在高曉松手裏,而節目組也並未提前向版權所有者申請授權。

至於《驚雷》能夠掀起如此大的輿論,並是僅僅是因為楊坤的diss,主流音樂的不容,最根本的原因是“抄襲”,是不尊重原作曲者的勞動成果,並且還用作商業用途。

千萬被再說說“不是因為XXX是能認識妳XX”這種話了,雖然妳在陳述壹種事實,但是針沒紮在自己身上肯定說得很輕松,壹旦抄襲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的工作中,我估計很多人壹蹦三尺高。

還是那句話,抵制是因為他“抄襲”的行為,而不是這首歌土或者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