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10時,溫州市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黃建光宣讀了《關於授予郭小亮二等治安榮譽獎章的決定》。決定中說,郭小亮掄車砸倒飛車歹徒的行為,有效的打擊了“兩搶”犯罪的囂張氣焰。為弘揚正氣、鼓勵鬥誌,根據浙江省公安廳《關於對有特殊貢獻的治保人員、治安聯防隊和治安積極分子授予榮譽獎章的暫行規定》,授予郭小亮二等治安榮譽獎章。
勇士掄車砸向“飛車歹徒”事跡經媒體報道後,特別是溫州網做了視頻報道後,引起了包括央視在內的全國媒體關註,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24小時》等欄目也對該事件進行了持續關註,給予很高的評價。同時,也成為廣大網友熱議的話題:人們贊他是“溫州自行車俠”、“特有責任感的男人”;央視女主播還贊他“真是太酷了”,說“壹個小人物的身影,更折射出壹個大英雄的輪廓”。日前,有網友在溫網論壇發帖稱應當嘉獎“掄車男”的勇士行為。
“我們希望通過表彰,在全社會形成壹種‘人人參與治安、人人為了治安、***建和諧溫州’的氛圍。”市公安局政治部宣傳處黃小中處長說,溫州是壹個富裕地區,壹些流竄犯罪分子也經常出沒,在全國來講,也是流竄犯罪比較嚴重的地方。雖然近幾年來市公安局推出壹系列舉措,切實扭轉了曾經壹度比較嚴重的“兩搶壹盜”問題。但有句話叫“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反“兩搶壹盜”要真正做好,除了發揮公安機關的主力軍作用,還要發動和號召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投身社會治安。“如何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創造力和積極性發揮出來,最主要的舉措是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
溫州市公安部門正在整理材料,為郭小亮的“見義勇為”行為進行認定和申報。除了在市本級給予獎勵外,還將逐級上報,再為他爭取更多的榮譽。
對於現在政府的肯定和網民的認可,在頒獎後接受記者采訪時,身上佩帶著獎章的郭小亮很靦腆的笑著說,他從來就沒想到過會獲得這樣的榮譽,壹開始不願意出來接受采訪,也是怕影響生活,而且當時也有個歹徒跑了,有壹定的顧慮。
“掄車男”的發生,主要原因還是因為當時郭小亮身邊有輛自行車,如果當時身邊沒有的話,會怎麽做?郭小亮說,如果沒騎車,那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幫忙肯定會幫忙,只能看當時的情況來。“我家裏比較窮,還要養老養小,不想那麽多事,有事做就好好做,平平靜靜的過日子。李學生能舍出性命救小孩,我沒那麽大的勇氣。”
對於網友給予的肯定評價,郭小亮 說,如果大家平時遇到這種情況(飛車搶奪)都這麽做的話,也就不會發生了。同時他再次提出,在“見義勇為”時,盡力就行,最好雙方都不傷害到。不能看到不管,也不能拼命、豁出去,這樣也劃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