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安胎假,向醫院開具證明,遞交上級,等待批準。申請產前假、產假、哺乳假。就要統壹出具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準生證復印件加上自己填寫的產假申請書壹並遞交上級。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壹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壹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二、產婦的相關待遇有哪些
1、工資待遇:女職工產假或者男方看護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假期工資;
2、產前檢查: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
3、產後哺乳假:有不滿壹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 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壹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