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權益保障條例中規定,“低保”的標準為,家庭人均月收入未達到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或者因生活困難需要低保的人。北京市低保政策對各類困難群眾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包括住房補貼、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助學金等,保障最低生活要求,特別是對無法自立的弱勢群體給予關註和扶持。
為貼近社會實際情況,針對困難群眾的不同狀況和需求,北京市給予不同程度的救助。在申請低保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北京市低保:申請人為本市戶籍或在本市穩定居住;或已在本市居住滿壹年;家庭人均月收入未達到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或家庭持有房產,但暫無居住條件。
北京市民申請低保,可直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申請。申請人應準備好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如戶口本、身份證、收入證明、家庭人口狀況證明等,由當地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經核實符合低保條件的,會順利獲得低保待遇。同時,北京市還建立了居民社區服務中心、誌願者團隊等社會力量,協助申請人整理資料、填寫表格、提供咨詢等服務。這些舉措有效地保障了困難群眾生活質量,促進城市社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