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作為當局者,妳們首先應該不要太自責,應當理解這是正常的自然現象,並非是什麽“反人類”的妖孽之事。其次,為了適應現實道德準則的理智考慮,妳們還是應該冷靜再冷靜,避免被熱情沖昏頭腦,能分手更好。最後,假如妳們實在無法擺脫自然法則的誘惑,那麽妳們還應該從長遠打算,看看是否有條件與社會妥協壹下變通行事。畢竟,所謂“亂倫”,無非是相對人為規定的婚姻制度而言。而所謂婚姻其實乃是壹種政治經濟制度,雖然它也打著“愛情”的名義,但其實與感情並無多大關系。如果妳們能獨立謀生生活在開放寬容的大都市,則只要妳們在法律上保持未婚無後代狀態,誰又能說什麽呢?以上胡言亂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