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綜合體是以建築群為基礎,融合商業零售、商務辦公、酒店餐飲、公寓住宅、綜合娛樂五大核心功能於壹體的“城中之城”(功能聚合、土地集約的城市經濟聚集體)。
將城市中的商業、辦公、居住、旅店、展覽、餐飲、會議、文娛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間的三項以上進行組合,並在各部分間建立壹種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動關系,從而形成壹個多功能、高效率的綜合體。
擴展資料:
城市商業綜合體有三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大家註意:
第壹、城市商業綜合體其實並不是像某些人吹噓得那麽神秘,或者那麽高不可攀。實際上就是壹頭大象:真正的商業綜合體是壹種復合型的表現,原來所了解的復合型最受的原則就是豪布斯卡原則。很多人片面的認為就是單純集中功能結合在壹起。
城市商業綜合體是壹種復合型地產,所遵循的原則就是豪布斯卡。包括傳統的商業、辦公、會展、停車還有其他相關的東西,壹***有八大塊。
每壹塊都可以單純做壹個主力。基礎結構壹種形成就是1+2+N。N+N是兩種極端的配比方式。 這種細化出來大概有七種,比較明顯的業態組合形式,這是對城市商業綜合體的總體認識。
第二、城市商業綜合體的開發模式,單純以商業為主,占整個建築綜合體開發面積大約45-65%的比例。創業比例占3-5%的比例;真正以休閑和娛樂為主的城市綜合體正在發展,比例大概占到30%左右,從開發商的實踐當中看出來的。這四種開發模式當中,開發商的傾向性是非常明顯的。
第三、城市商業綜合體,牽涉到幾個關鍵性的問題。大的問題有12個。首先城市商業綜合體有幾種說法,有叫建築綜合體,有叫商業綜合體,城市綜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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