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選調生政審對父母的要求是什麽?
有的地方會去父母及親戚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調查,需要派出所們開個無犯罪證明。有些“特殊”單位及部門還要查有沒有海外復雜關系等。選調生政審父母有犯罪記錄的標準對於家庭成員前科劣跡的認定,直系親屬有案底需要具體看他們之前的罪名、刑期、情節、影響等因素綜合判定,以及綜合判定考生能否正確履職,是否適合在報考崗位履職。
二、父母有案底,孩子能通過政審嗎?
需綜合看待,當時的罪名、刑期、情節、社會輿情影響、報考崗位及單位等,而政審的問題比較瑣碎,每個人可能都會遇到不同的問題,每個人的情況也有不同!如果家屬有相關瑕疵,也不要太過焦慮,不是父母家屬只要有前科壹律壹票否決。
三、選調生政審流程是怎樣的?
壹、考生填寫《考生情況登記表》
確定自己進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單位提交網上下載的《考生情況登記表》,表格中,需要如實填寫本人思想政治、學習、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況,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方面的內容,便於政審人員考察了解。
二、考察小組對考生進行組織考察
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地方有關政府的人事、組織部門,派兩人以上的壹個考察小組,到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召集同事(同學),領導(老師)等有關人員,以及考生本人,進行座談或個別面談的方式。通過與人交談,來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現實情況,並聽取大家對考核對象的意見。
對應屆畢業生的考察,要聽取所在院校班系、畢業分配辦公室等意見,查看學生檔案,還會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員的單位或街道,了解他們的現實表現及歷史情況,通過查檔,了解社會關系是否清楚。
對社會其他人員的考察,要向考生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會等了解情況,查閱考生檔案,並由其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個人表現的證明材料;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違法犯罪情況,了解清楚有無海外關系,由派出所出具證明意見。
三、審核考察結果和寫出考察報告
考察結束後,考核小組會根據考察情況,按照考核標準進行測評,並寫出考察報告,提出考察結果意見。最後由考核工作班子審核,再集體研究後確定考核結果,並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決定是否錄用。公務員招考的考察和政審期壹般為60天,自公布考察和政審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公務員錄用規定》
第十八條 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九條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