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喜歡冒險,追求刺激,去跑酷,去蹦極,去做壹些常人都不敢嘗試的事情,可是這樣驚險刺激的事情往往伴隨著突如其來的危險,後果可想而知。這種無所顧忌的冒險精神,真的值得提倡,值得我們去學習嗎?
我覺得跑酷是有危險性的,就像俄國壹男子跑酷腳滑摔下房頂死裏逃生。做任何事情,我們都應做好打算,制定壹個周全的計劃,想好這壹切會發生的後果,自己是否能承擔,這才是我們需要去學習的精神。
有冒險精神是人的天性,就像人天生有好奇心壹樣。沒有冒險精神的人就不會給社會帶來大的貢獻,這是不好的現象。而有冒險精神的人更願意去探索世界上未知的事物。但是,在決定做不做這件危險的事之前,要先看看自己的能力是否達標。否則,妳不僅探索不到有意義的東西,還會給人添加不必要的麻煩。而對於那些有能力卻不願意做的人,才是應該批評的。
敢於冒險也許可以證明自己勇敢,但不顧忌後果的冒險卻是對自己的不負責,追求刺激以至於賠上性命是不理智的行為。生命只有壹次,衡量冒險時的刺激是否值得讓自己面臨危險,而不是忽視警告牌進入危險區,把生命當做遊戲。
冒險?,可以是雪山上的寸步難行,也可以亞熱帶叢林中壹次與自然的對抗,也可以是山上的壹次野營?冒險,不壹定非要轟轟烈烈。我認為冒險的意義,在於做過以前沒有做,不敢做的事情。敢於挑戰自己,突破自己,才算是冒險的真正意義。可是近年來,壹些人不顧生命安全,執意冒險,險些喪生的事件頻頻發生,這讓人們對於冒險也有了壹些別樣的看法。
在這裏,我想發表壹下我個人對於這些事情的看法。我想對壹些不顧生命安全,執意冒險的人進行勸誡。我生命是很珍貴的,生命只有壹次,妳們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不應該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險。生命真的不是妳們自己的,如果妳們冒險出了事,最痛苦的就是自己的父母,自己的親人。
冒險本應是讓人挑戰自我,放松自我,讓人懂得生活的意義的非常有意義的壹件事情。但是,我們的冒險應該止步於法律之內,而有壹些人呢,非法穿過無人區或自然保護區,這不僅僅是對自己生命的威脅,也是對法律權威的挑戰。所以說是斥責,不如更合適的來說是勸誡。心中應有法,冒險應有限。
其實我覺得冒險是壹件很有意義的事情。它可以讓我們挑戰自我,突破自我,發現全新的自我,合法的,適當的冒險還是可以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