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帶薪休假工資怎麽計算
帶薪休假的工資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本人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天)。
帶薪年休假,是指勞動者連續工作壹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壹定時間的帶薪年假。
休假的種類如下:
1、可休年假,休息權是公民的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壹些地方、部門和網民希望將年休假天數由最多15天增加為20天或者25天。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反復研究後認為,年休假天數應當與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企業等單位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因此,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時,條例還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2、未休年假,確有部分職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為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單位除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支付相應的補償。對於補償的標準,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不少意見認為,應當符合勞動法關於“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的規定。據此,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
二、老員工年假計算
老員工年假計算如下:
1、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下稱年休假);
2、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三、新勞動法年假規定的具體時間是幾天
關於年假的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壹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