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星期日) 上午8:30——下午5:00
二、報名地點:根據戶籍到所屬街道對口報名站進行統壹報名。
曹家渡街道幼兒在第壹報名站報名(余姚路487弄19號)
靜安寺街道幼兒在第二報名站報名(常熟路113弄4號)
江寧街道幼兒在第三報名站報名(昌化路400弄3號)
南西街道幼兒在第四報名站報名(延安中路632弄40號)
石二街道幼兒在第五報名站報名(新閘路565弄61號)
三、招生對象:
1、凡具有本區常住戶口、出生於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的適齡兒童,請家長持戶口簿(於2011年4月24日之前報進戶口)、幼兒出生證、接受早教指導的有關書面證明並帶領幼兒,到戶籍所屬街道對口報名站報名。
今年靜安區壹、二、三類公辦幼兒園不招收托班幼兒。
2、外籍、港澳臺、華僑的適齡兒童,可持護照(或港澳居民通行證、臺胞大陸通行證、僑胞證)、境外人士居留證明(靜安區派出所開具)、居住在靜安區的有關住房證明(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幼兒出生證、接受早教指導的有關書面證明並帶領幼兒,到居住街道對口報名站報名。
3、外地引進人才可持上海市人事局頒發的人才引進居住證(CW9當頭)以及副聯(靜安)、居住在靜安區的有關住房證明(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幼兒出生證、接受早教指導的有關書面證明並帶領幼兒,到居住街道對口報名站報名。
4、父母持有本區房產證非靜安戶籍的本市兒童、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靜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靜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同住子女,請家長持靜安房產證或靜安房屋租賃合同、幼兒父母的居住證、戶口薄、幼兒出生證並帶領幼兒,可前往靜安區民辦或集辦招收小班幼兒的幼兒園(所)進行登記。(此類托幼園所在《2011年靜安區幼兒園基本情況壹覽表》中第四類有相關信息公示,內容包括:招生範圍、園所性質、辦園等級、園所地址、收費標準等。)
5、 3—6歲患有聽力障礙、智力障礙或自閉癥的適齡兒童,請家長持戶口簿、幼兒出生證、醫院診斷證明並帶領幼兒,可到康定路946號靜安區學前康復中心報名。
6、關於本區戶口的中、大班插班兒童,相關幼兒園如有名額可以插班。請家長於5月14日(星期六)持戶口簿、幼兒出生證明並帶領幼兒到幼兒園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