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APP主頁,點擊市民中心。
2、點擊辦事大廳。
3、點擊生育。
4、點擊電子出生醫學證明,即可查看電子版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的作用:
1、證明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系;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綜上所述:《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它作為“人生第壹證”是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系,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號碼的法定醫學證明。在辦理許多證件手續中,出生證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壹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