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寫名字的房產,是的,不用分了。
寫父親名字的房產,如果這房產是在父親和繼母婚姻期間所得的,那算人同財產,壹半是她的,另壹半是父親的遺產。
父親的遺產,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由父親的第壹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同繼承。如果爺爺奶奶已不在世,那就是繼母和來繼承了。
其他的財產分配原則也是如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有。***有包括按份***有和***同***有。
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有人對***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二百九十九條 ***同***有人對***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同享有所有權。
第三百條 ***有人按照約定管理***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百零壹條 處分***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有人或者全體***同***有人同意,但是***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