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傑是歌手曲婉婷的母親,她在近期被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且沒收個人的全部財產。張明傑貪汙受賄案經過了7年的時間,終於等來了最終的審判,這個結果也是讓所有人感覺痛快。張明傑是原哈爾濱市城鎮建設領導,她濫用職權為自己謀得非法利益3.49億元人名幣,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損失,這個判決是她罪有應得。
張明傑作為城鎮建設部的領導,她不僅不為當地人民群眾謀福利,還不擇手段的從他們身上榨取血汗錢,她憑借著自己的職權,以很低的價格賤賣了國有資產,造成了當地原廠420名職工和146名退休員工,只拿到可憐的2000元遣散費,她把中間獲得的利益全部歸為己有。她不僅貪汙了廠中員工應該獲得的錢,還停止給員工宿舍供暖,直接要求切段鍋爐房的工作,讓所有員工生活上無法得到正常滿足,這可是處於東北地區,沒有供暖的冬天,可想而知工人們如何度過。她的這種因為給工人帶去了巨大的生活壓力,直接導致壹名工人崩潰自殺。
據報道張明傑貪汙的巨大資金絕大部分已經流失到國外,目前已經沒有辦法追回贓款了,所以她貪汙的這個錢多數就沒有了。曾經在2016年的時候,有檢方就曾建議法院直接判處她死刑,因為她給社會造成的危害很大,並且給政府形象抹黑,因為她壹個人的違法亂紀,讓566名工人和他們背後的家庭遭遇痛苦,這已經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所以只能處以死刑。但這些年張明傑認罪態度良好,也交代了很多其它的個人問題,最終法院給予她壹定的量刑,判處她無期徒刑,這個結果已經是對她網開壹面。
作為歌手的曲婉婷,不僅沒有認識到母親汙腐敗問題的錯誤,面向媒體時還顛倒是非,陳贊自己母親是她的英雄,給予了她最好的生活,這種言論充分說明了她無知和醜惡,也引得所有民眾對她感到厭惡。她身為貪汙腐敗分子張明傑的女兒,即使沒有參與過具體的違法行為,也壹定是使用過貪腐的錢,張明傑在境外消費掉的錢有她使用了壹部分。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盡快的查查曲婉婷的收入來源,盡可能的從她身上追回壹部分張明傑貪汙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