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覺是腦對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的客觀事物的個別屬性的反映。感覺是最初級的認識過程,是壹種最簡單的心理現象。當然感覺並不壹定在某壹時間內只反映壹種屬性,而是可以反映許多種屬性,但在感覺中,各種屬性之間既無組織又無界限。正如壹個人進入到某個完全陌生的環境裏,雖然這個環境中既有各種聲響,又有各種氣味,但他分不清哪個聲響來自哪種東西,哪種氣味散發自哪個物體,這時對他來說,各種聲響和氣味只是雜亂無章的壹大堆刺激。
2、知覺是壹系列組織並解釋外界客體和事件的產生的感覺信息的加工過程。換句話說,知覺是客觀事物直接作用於感官而在頭腦中產生的對事物整體的認識。知覺有這樣幾個特性:整體性、恒常性、意義性、選擇性。
擴展資料:
感覺雖然是壹種極簡單的心理過程,可是它在我們的生活實踐中具有重要的意義。有了感覺,我們就可以分辨外界各種事物的屬性,因此才能分辨顏色,聲音、軟硬、粗細、重量、溫度、味道、氣味等,有了感覺,我們才能了解自身各部分的位置、運動、姿勢、饑餓、心跳,有了感覺,我們才能進行其它復雜的認識過程。
失去感覺,就不能分辨客觀事物的屬性和自身狀態。因此,我們說,感覺是各種復雜的心理過程(如知覺、記憶、思維)的基礎,就這個意義來說,感覺是人關於世界的壹切知識的源泉。
百度百科-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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