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將執行新的標準。
(1)住宿費:
根據新調整的住宿標準,省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標準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級和處級及以下幹部的住宿標準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調整的原因是近兩年全國各地區賓館住宿費價格變動,以及實際工作需要。
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標準可上浮20%-50%。
(2)交通費:省部級才能坐頭等艙,市內交通每天80元包幹。
(3)夥食費:每天補助100元,不能吃魚翅燕窩等高檔菜。
夥食標準,各地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自主規定。根據各地標準,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標準大多為1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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