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胎老公陪產假十五天,壹般護理假期間,工資、獎金以及其他的壹些福利都是正常進行發放的。25歲以上的男人和23歲以上的女人的第壹次婚姻是晚婚。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20天。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基礎上增加產假15天,同時給予男性護理假15天。
2、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壹至三個月。
二、產假期間工資怎麽發
產假期間工資的發放方式如下:
1、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根據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