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禮服出現的歷史背景。小禮服剛出現的時候,指的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在出席酒尾酒會穿著的壹種裙子,當時它是壹種比較受歡迎的日間用的服裝,具有長、松身、裙擺到膝蓋的寶石色直筒裝。並配上禮服小帽、手套並配以小手袋。1926年,加布裏埃爾·香奈兒(Gabrielle CoCo·Chanel)在美國時尚雜誌VOGUE發表了壹件簡潔的直身短裝黑色禮服圖片,這件衣服只有少量的對角線作為裝飾,VOGUE雜誌稱之為香奈兒的“福特T型號車”,其評論說這種黑色小禮服適合所有當時的社會階層女性,並且預言這種小禮服的雛形會成為全部女性必不可少的服裝。直到20年代末,小禮服依舊是仿照日間服的設計,但已經開始進入它的演變過程。
到了上世紀30年代至40年代的十年裏出現了全天可穿小禮服。這種小禮服以黑色為主色調,絲和緞是最常用的面料,長度壹般僅僅到膝蓋位置。黑色小禮服的興起主要歸功於兩個原因。第壹個是因為黑色小禮服作為辦公室服裝顯得簡潔而嚴謹,晚上參加派對時穿顯得時髦而典雅。黑色小禮服通常由人造鉆紐扣和服裝配飾(比如胸針,亮片)點綴並出現在晚間活動(舞會、酒會等)。再者,限於當時的黑白攝影技術,女明星通常都在電影裏穿著黑色禮服,避免禮服在電影成像中的色彩扭曲。小禮服很快成為了當時女性行動自由和身心自由的標誌,給人以無憂無慮的感覺,它不像舞會禮服那樣追求飄逸的視覺效果。
二次世界大戰後,小禮服有了巨大的轉變,這歸功於從外國回到本國的士兵將其他民族的服裝款式和外國面料帶入西方社會。款式也變得越來越開放,禮服的長度變短,領口變得更低,緊身並突出身材,而且都取消了袖子。戰後的小禮服由於采用更多的反光亮片和閃亮的刺繡變得更加引人註目和迷人,人們認為越衣服閃亮越好。在上世紀40年代末,克裏斯汀·迪奧(ChristianDior)是第壹個提出“小禮服”這個詞去形容當時的禮服潮流的。稍帶浮誇設計的帽子、至手肘長的手套、帶閃光粉盒為配飾的小鏈袋和與手袋服裝顏色相襯的鞋子都是普遍的出席雞尾酒派對女性著裝,這個傳統壹直延續到60年代中。到了五十年代是小禮服的全盛時期,小禮服的設計發生了巨大轉變。
上世紀60年代比起50年代的小禮服發生了巨大轉變,色彩變得相對變淡,粉彩、銀色和金色替代黑色成為禮服的主色調,禮服上的裝飾品相對減少,裙身變窄。年輕的女孩所穿的小禮服被迪士高服裝所替代。由於雞尾酒會變得不流行,人們晚上多數呆在家裏。因此到了60年代末,家常便裝被花俏的小禮服所替代,但小禮服的設計還是緊跟當時的潮流的。
到了70年代吹起了休閑風,小禮服也被寬松的連衫褲和褲子所替代。80年代休閑風過後,小禮服再次為大眾所喜愛,通常是用綢緞作為面料並用蕾絲修飾。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小禮服重新興起並為時尚潮人所追隨,多數好萊塢的女主角都喜歡穿著小禮服出現在紅地毯上。從那時起各品牌的時裝設計師開始重新推出已被忽略了二十年的小禮服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