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限速多少,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在高速公路上的最低車速不得低於60公裏,最高車速不得超過120公裏。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高速公路限速的標準,高速公路最低限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裏,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裏。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的最高車速禁止超過每小時120公裏,其他的機動車則不能超過每小時100公裏,摩托車不能超過每小時80公裏。在高速公路上行使的時候必須註意車速,不能過快或者過慢。此外,車輛在行駛的過程中,也壹定要和前面的車輛保持安全距離,這樣才能有效地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同壹輛機動車在同壹路段同壹行駛方向,被固定或流動測速設備記錄有多次超速違法行為的,原則上只處壹次罰款。
高速行駛速度規定如下:
1、高速公路三車道從左到右第壹條車道速度是110-120公裏/小時(壹般為小客車專用);
2、第二條車道速度是90-110公裏/小時;
3、第三條車道速度是60-90公裏/小時;
4、第四車道即是應急車道,是指與右側道路行車道相臨,包括硬路肩在內的寬度3米以上,有效長度大於或者等於30米,可以滿足機動車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在緊急的情況下,車輛可以在應急車道上行駛或者停車。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如下行為:
1、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
2、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3、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4、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5、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高速超過限制速度的處罰內容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裏,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裏,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裏,並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超速引起的交通事故保險是否賠付需要看具體的情況: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就是針對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時賠償而存在的保險,它的賠償認定中沒有要求機動車駕駛人不能違反交通規則,如果機動車駕駛人購買的保險中存在不計免賠的條款的,那麽保險公司是會按照損失的100%賠償的。
2、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公司可能不會賠償,因為第三者責任險是針對第三人造成損失時對第三人賠償的保險,是不賠償本人的損失的。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