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想和男朋友同居,作為父親我覺得是不建議自己女兒和男朋友進行同居的,因為同居對於女生來說傷害性是比較大的,而且很容易吃虧,兩個人在還沒有確定感情是否可以走到最後的時候,最好還是不要同居,這也是在保護自己。而父親不建議自己的女兒同居是因為自己想要保護自己的女兒不受傷害,因為在感情方面,女生經常會容易吃虧,他們心軟,很容易感情用事,但是生活在壹起之後有些事情就會發現並沒有自己想象中的麽美好,更多的是兩個人在壹起生活,在生活過程中就會發生很多矛盾,爭吵,如果兩個人還比較年輕的話,他們就會做事比較沖動,很容易吵架,缺少理智,從父親的出發點來說,就是他們害怕自己的女兒受委屈,害怕自己的女兒受到傷害,所以他們想要去保護自己的女兒,所以不建議自己的女兒在婚前同居。如果兩個人已經有了婚約,而且打算結婚,這個時候是可以進行同居的,但是還沒有走到那壹步,就不會建議自己的女兒同居,尤其是在和對方談戀愛時間比較短暫的時候,更是覺得對方是非常不可靠的,我覺得父親的出發點是為女孩好的,但是自己也不能幹涉自己的女兒談戀愛,我們可以把同居的利與弊告訴自己的女兒,給他去做壹個分析,讓他自己去做決定,自己的女兒大了,他們也有自己的判斷,也可以自己承擔後果,我們也不能事事為女兒操心,只需要將自己的想法表達出來就可以。女兒談戀愛自己過多的幹涉,也會影響父女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很容易讓女兒和自己反目成仇,所以我們只需要適當的給孩子壹些建議,讓他們自己去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