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標準為:生育二孩產假期間,按照企業為該女職工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三孩按照80%給予補貼,補貼月份從生育二孩或三孩第壹天所在月份起算,***補貼6個月。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參照執行。
企業申領產假期間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應當提交人員花名冊等必要的材料,可以通過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服務場所辦理;也可以通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辦理。建立線下聯合審核機制,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受理申請,審核企業繳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情況,向財政部門申請並發放補貼;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審核生育情況;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審核企業繳納基本醫療、生育保險費情況;財政部門負責資金保障,審核並及時撥付補貼資金。
企業同壹時間段內同時符合享受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和產假期間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的,或女職工同時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則享受補貼,不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