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奧運會會賺錢是因為從1984年洛杉磯奧運開始,不少國家憑借成功的商業運作模式,使奧運會實現盈利。主要有以下賺錢渠道:
1、轉播權銷售收入
出售轉播權是奧運會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在2004年悉尼奧運會以前,轉播權收入的60%分配給國際奧委會。為了使更多經費用於促進奧林匹克運動的収展,國際奧委會決定2004年後只收取轉播權收入的49%,加之不斷上漲的轉播權售價,奧運會主辦國分得的實際數額呈增加趨勢。
2、商業贊助收入
自1985年起,國際奧委會將贊助商分為三大類,並將每類授予相應範圍的經營權。其中包括:
(1)TOP贊助商。1985年國際奧委會與瑞士國際體育娛樂和休閑集團簽訂TOP贊助商計劃,贊助底價為400萬美元,參與合作包括可口可樂等全球35家企業。
(2)官斱贊助商。每屆奧組委可以在本國征集官斱贊助商,收入同樣需在國際奧委會與奧組委之間進行分配。
(3)官斱供應商。奧組委可以征集官斱供應商,允許其產品使用奧林匹兊標識,主要用於通訊設備、裝飾品、衣帽服飾領域,商家需將其產品營業額的10-15%上交奧組委。
3、衍生品收入
自1920年安特衛昔奧運會首次發行紀念郵票、1951年赫爾辛基奧運會首次發行奧運紀念幣以來,歷屆奧運會都發行奧林匹克紀念幣和紀念郵票等周邊產品,衍生品逐漸成為奧運會主辦國穩定的收入來源。除了郵票和紀念幣等主流收藏品之外,壹些另類衍生品同樣受到收藏者的追捧,例如奧運主題彩票、奧運手機等。
4、門票收入
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售出約800萬張門票,實現門票收入4.25億美元,占總收入的25%。2000年悉尼奧運會門票收入高達6.17億美元,占總收入的21.78%。
5、建築投資收入
國際化賽事對舉辦城市的建設要求較高,促進了該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及經濟增長。例如1988年漢城奧運會前,政府迚行了擴建機場、整修公路、治理漢江、防止公害等工程,以奧運為契機跨入到新關工業化國家的行列。
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的投資總額達到當年西班牙的GDP總量的5%;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政府重點建設了包括奧森公園、首都機場、北京南站在內的142個項目,迅速提升了城市建設管理和生態環境水平。
6、旅遊產業及相關交通、餐飲收入
據澳大利亞旅遊局統計,2000年悉尼奧運會期間,海外遊客增加了50萬人,新增加的旅遊產業為澳大利亞帶來了42.7億美元的收入。
7、文化傳媒收入
2012年倫敦奧運會期間,英國組織了超過25000藝術家與12000項表演的“倫敦2012文化節”,在全英範圍內約2000萬人參與,其中有300萬人參與了付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