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法定產假是98天。
1、國家法定產假女職工規定不少於14周即98天 ,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2、女職工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的產假 。另外,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
產假158天: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壹個嬰兒)。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