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訓期間住院醫師待遇由醫院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住宿補貼、晚夜班費、國家和省補助等組成。醫院為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購買基本社會保(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外單位委派住院醫師基本工資和社會保險由外單位支付。社會招收住院醫師待遇標準如下:培訓第壹年待遇不低於每年6.5萬;培訓第二年有執業醫師證並註冊在培訓基地的待遇不低於每年8.5萬;培訓第三年有執業醫師證並註冊在培訓基地的待遇不低於每年9.5萬。
2、檔案管理: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檔案實行人事代理制度,委托專業人事代理機構管理,外單位委派住院醫師由委派培養單位管理人事檔案。
3、符合條件的住院醫師在規定年限內可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職稱考試,並辦理執業醫師註冊和變更手續。
4、完成規範化培訓並考核合格者,頒發由國家衛計委統壹印制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
5、享受法定節假日休假制度和本院就診的職工醫療折扣優惠政策。
6、享受醫院在崗職工等同的多項文娛拓展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