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重標準計算公式為:男性(身高cm-80)x70%=標準體重,女性(身高cm-70)x60%=標準體重。
壹、基本計算方式。
1、計算方法壹:
體質指數=體重(KG)+身高(M)的平方kg/m^2。
算式寫法:BMI=體重/(身高)^2。
正常體重:體重指數=18.5-25(中國體質標準:正常範圍18.5~23.9,超重24.0~27.9,肥胖≥28.0)。
超重:體重指數=25-30。
輕度肥胖:體重指數>30。
中度肥胖:體重指數>35。
重度肥胖:體重指數>40。
2、計算方法二:
標準體重=身高(m)x身高(m)x標準系數(女性20,男性22)。
標準體重正負10%為正常體重。
標準體重正負10%~20%為體重偏重或偏輕。
標準體重正負20%以上為肥胖或體重不足。
3、計算方法三:
標準體重(kg)=身高(cm)-105。
例如,壹個身高170厘米的男子,他的標準體重應該是:170(厘米)-105=65(千克)。凡是超過標準體重10%者為偏重,超過20%以上者為肥胖;低於標準體重10%者為偏瘦,低於20%以上者為消瘦。
註意:上述計算方法只適用於成年人。對兒童、老年人,或者身高過於矮小的人士並不適用。
二、布洛卡公式。
身高在165厘米以下者:標準體重(kg)=身高(cm)-100。
身高在165厘米以上者: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
三、適合亞洲人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
日本京都大學桂教授在布洛卡公式的基礎上,提出了下列計算公式:
標準體重(kg)=[身高(cm)-100]x0.9。
註意:這壹公式的計算結果適合於亞洲人的具體情況。
四、專門針對以南北地區劃分的中國人的公式。
北方人理想體重(kg)=[身高(cm)-150]x0.6+50。
南方人理想體重(kg)=[身高(cm)-150]x0.6+48。
標準體重和BMI指數:
標準體重反映和衡量壹個人健康狀況的重要標誌之壹。過胖和過瘦都不利於健康,也不會給人以健美感。不同體型的大量統計材料表明,反映正常體重較理想和簡單的指標,可身高體重的關系來表示。
BMI指數(英文為BodyMassIndex,簡稱BMI),用體重千克數除以身高米數的平方得出的數字,是國際上常用的衡量人體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的壹個標準。當我們需要比較分析壹個人的體重對於不同高度的人所帶來的健康影響時,BMI值是個中立而可靠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