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規定比例。
2、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並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4、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5、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擬購買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